3月14日以來,有關“蓬萊疫情來源傳播鏈”的虛假信息在社交網絡傳播,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。煙臺市公安局蓬萊分局迅速行動,將傳播虛假信息的蔡某某等21人查獲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之規(guī)定,對蓬萊區(qū)蔡某某、梁某二人處以治安處罰;對侯某某、遲某某等19人進行批評教育。
公安機關提醒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對于利用網絡發(fā)布不當言論或編造、散布謠言,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“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對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防疫規(guī)定,關注官方發(fā)布信息,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
煙臺市公安局蓬萊分局
2022年3月17日